
物业经理保过班(全国通用) | |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 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产业司联合下发的(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和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我培训中心将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房管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各大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等。 二、教材 《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上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下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房屋设备基本知识》 三、培训方式 该培训将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员报名后,必需参加面授学习。面授期间,由物业管理领域的专家、教授按照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教学计划、考试大纲,讲授《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等三门闭卷考试课程,并进行考前辅导。对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辅导答疑。 四、发证机关 学完全部课程,由我中心组织参加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考试。考试、考查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六、培训费用 1、 学费: 1200元(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涉及住宿等,费用单位(个人)自理。 2、报名时需要: 3张1寸同底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身份证复印件1份、物业公司工作经验证明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九、咨询报名: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里颂芳园4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010-62970887 15901382257 传 真:010-62976635 联 系 人:高老师 |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07-09-11 15:16:17 | 发 布 者: 高老师 联系电话: (无) 电子邮箱: (无) 浏览次数: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