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证培训与鉴定 | |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证培训与鉴定 本职业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有一定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形体知觉好,听觉正常,色觉敏锐、动作协调性强。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一、申报条件: 1.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300元/人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3500元/人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考核与鉴定 物流员与助理物流师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物流师和高级物流师除需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与论文答辩外,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参加全国统考,一年2次,分别在5月和11月 三、报名资料:持1寸、2寸彩色照片各3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工作经验证明1份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老师、唐老师、杜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10-67726615、67726697、86910170、13801041708 网 址:http://www.bzcpx.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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