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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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号码: 181886 类别: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劳动部《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计算、分析、综合、判断、应变、书面与口头表达、沟通交流、协调及自主学习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银行的个人业务部管理人员、培训经理、客户经理和理财专员;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和客户经理;保险公司的培训经理、营销部管理人员、营业部经理、高级业务员;基金公司销售经理、客户服务人员;投资中介公司、咨询公司及经纪公司专业人员;提供理财咨询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注册会计师、律师
三、职业前景
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后,理财师可以从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开设专业的理财公司,二是成为专业的理财师培训人员,三是在金融机构中从事理财服务。其中又以开设独立的理财公司对人才的要求最高。
四、申报条件
1.助理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高级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考核与鉴定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方式或者上机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财规划师、高级理财规划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试时间:实行每年两次考试制度,考试时间分别为:每年4月和10月的最后一个周日。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注册理财规划师资格认证考试分基础知识和技能考核,基础知识考核为闭卷方式,上午:综合试题为3个小时,技能考核为开卷方式,下午:策划报告为3个小时。
六、报名材料:持一寸照片5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老师、唐老师、杜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10-67726615、67726697、86910170、13801041708
网 址:http://www.bzc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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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08-02-02 1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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