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孕多常识——我国治疗不育症的医疗手段之七大伦理原则 (综合服务 - 医疗保健)

网络广告(中国) > 综合服务 > 医疗保健 > 喜孕多常识——我国治疗不育症的医疗手段之七大伦理原则

信息号码: 2871812 类别: 综合服务 - 医疗保健

喜孕多常识——我国治疗不育症的医疗手段之七大伦理原则


我国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为治疗不育症的医疗手段规定了7大伦理原则。

这7大伦理原则是: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保护后代、社会公益、保密、严防商业化、伦理监督。

仅举保密原则一项,相关规定有,为保护供精者和受者夫妇及所出生后代的权益,供者和受者夫妇应保持互盲,供者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务人员应保持互盲,供者和后代应保持互盲。精子库的医务人员有义务为供者、受者及其后代保密,精子库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确保实施,包括冷冻精液被使用时应一律用代码表示,冷冻精液的受者身份对精子库隐匿等措施。受者夫妇以及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医务人员均无权查阅供精者证实身份的信息资料,供精者无权查阅受者及其后代的一切身份信息资料。与其相近似的人类精子库也有类似的7项伦理原则实行。

—————————其他相关报道————————  

关于禁止克隆人
卫生部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规定了10大禁止,这10条明令禁止中引人注目的两条是,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禁止克隆人。

其它的禁令分别为,禁止无医学指征的性别选择;禁止实施代孕技术;禁止实施胚胎赠送;禁止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及核移植技术;禁止人类与异种配子的杂交,禁止人类体内移植异种配子、合子和胚胎,禁止异种体内移植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禁止实施近亲间的精子和卵子结合;禁止在患者不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将配子、合子和胚胎转送他人或进行科学研究;禁止开展人类嵌合体胚胎试验研究。

供精赠卵不得商业化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中明令禁止买卖精子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供精行为,精子库的精子不得作为商品进行商业交易。

有关部门表示,精子库仅可以对供者给予必要的误工、交通和其所承担的医疗风险补偿。人类精子库也只能向已经获得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的机构提供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冷冻精液,亦不可为追求高额回报降低供精质量。类似的规定也适用于赠卵者,卫生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为保证后代质量,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受孕5人。

多胎妊娠必须减胎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这3个文件具有诸多的新闻点,其中一条即为对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后的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
为此,不育夫妇实施授精前,必须签订《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
更多强调知情同意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几项文件更多地强调了知情同意、知情选择这一自愿原则,同时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技术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隐私权。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同样,捐赠精子卵子者也需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需进行自精冷冻保存者,也应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自精冷冻保存。在此同时,卫生部要求各精子库不得采集、检测、保存和使用未签署知情同意书者的精液。

相关链接: 暂不显示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0-06-30 16:19:29
发 布 者: 喜孕多
联系电话: 13058050868
电子邮箱: (无)
浏览次数: 382
网络广告(中国) > 综合服务 > 医疗保健 > 喜孕多常识——我国治疗不育症的医疗手段之七大伦理原则
© 2024 网络广告(中国) CNNetAds.com